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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4-12-03 点击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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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施机关

  永川区林业局

  二、受理地点

  区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

  三、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四、申请条件

  具有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申请材料

  1.申请书;2. 动物合法来源证明;3.场地证明;4、法人证书。

  六、办理程序

  1、受理;2、办证或上报。

  七、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或上报

  八、收费

  不收费

咨询电话:61163246投诉电话:6119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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