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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木采伐许可证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4-12-03 点击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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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施机关

  永川区林业局

  二、受理地点

  区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

  三、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四、申请条件

  1.申请主体资格具备; 2.报件材料齐全、真实并符合有关规定;3.有拟申请采伐所需要的年森林采伐限额计划;4.采伐作业设计方案符合采伐作业技术规程; 5.采伐林木属于法律法规允许采伐的树种、林种、区域、用途等; 6.林木权属清楚,无争议; 7.属于本机关管辖。

  五、申请材料

  1.林权证;2. 申请表;3.采伐作业设计书;4、育林基金缴费凭证。

  六、办理程序

  1、受理;2、复核并答复是否符合采伐政策(2日内);3、审批材料齐全后当场办结(1日内)。

  七、承诺时限

  3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

  详见渝价[2001]185号

  九、收费标准

  木材、楠竹采伐销售每立方米30元;建设占地采伐125元;竹笋采挖、销售60元;大树移植、销售、运输按公分计算其中:大于等于10厘米的10元至40元;大于等于20厘米的40元至100元;大于等于30厘米的100元至500元;大于等于50厘米的500元至2000元;大于等于100厘米的2000元以上;(或按交易额或市场价10%收取)。

咨询电话:61163246投诉电话:6119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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