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机关
永川区林业局
二、受理地点
区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
三、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四、申请条件
1、具有采集珍贵树木和特殊价值的植物资源的种类、数量、期限、场所及资金、用途和技术人员资格;2、如清除枯死珍贵树木,须提交枯病死树鉴定意见。
五、申请材料
1.申请书;2. 法人证明;3.林权证;4、采伐作业设计。
六、办理程序
1、受理2、审核3、办证
七、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
渝财预外[1997]118号
九、收费标准
育林基金:1、国有林按第一次售价的15%计征;2、集体林或林农按第一次售价的25%(含更改资金10%)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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