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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伐和采集自然保护区以外的珍贵树木和林区内具有特殊价值的植物资源审批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2014-12-03 点击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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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实施机关

  永川区林业局

  二、受理地点

  区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

  三、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四、申请条件

  1、具有采集珍贵树木和特殊价值的植物资源的种类、数量、期限、场所及资金、用途和技术人员资格;2、如清除枯死珍贵树木,须提交枯病死树鉴定意见。

  五、申请材料

  1.申请书;2. 法人证明;3.林权证;4、采伐作业设计。

  六、办理程序

  1、受理2、审核3、办证

  七、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

  渝财预外[1997]118号

  九、收费标准

  育林基金:1、国有林按第一次售价的15%计征;2、集体林或林农按第一次售价的25%(含更改资金10%)计征。

咨询电话:61163246投诉电话:61192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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