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机关
永川区林业局
二、受理地点
区行政服务中心林业局窗口
三、法定依据
《重庆市绿化条例》
四、申请条件
1.报件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有关规定;2.林木权属清楚,无争议。3.采伐原因确为自然死亡或影响交通或者危及安全。4.有拟采伐林木所需的年森林采伐限额计划指标。5.属于本机关管辖。
五、申请材料
1.申请书;2. 林权证;3.死亡、影响交通、危及安全的证明。
六、办理程序
1、受理2、审核3、办证
七、承诺时限
1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
渝财预外[1997]118号
九、收费标准
育林基金:1、国有林按第一次售价的15%计征;2、集体林或林农按第一次售价的25%(含更改资金10%)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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